1、提供委托方套餐内天数的饮食及住宿;
注:a) 促排和移植各14天,超天数按照2000元/天,促排和移植各续住限5天;
b)大床房(床宽1.5m),同一房间限住2名成人食宿,超出人数,12岁以下儿童免收餐饮费,12岁及以上儿童及成人另收餐饮费500元/天(儿童定义为18岁以下);
2、机场接、送机服务【28天全周期/6次】、【14天半周期/2次】;
注:a)接送机时间:8:00-20:00,超出该时间,另外收费500元/次;
b)接送机超出次数,收费500元/次;
3、委托方赴泰前,赠送境外7天无限流量电话卡【28天全周期/4张】、【14天全周期/2张】,通话费用自理;
4、入住公寓期间,提供医疗翻译服务,翻译陪同见诊不限次(限曼谷市区内);
5、根据委托方要求建议并预约医院和医生,负责与主治医生的沟通及相关检查报告翻译,协助委托方确定行程安排以及需要使用的试管方案;
6、入住公寓期间,提供护士上门打针服务,不限次数,只针对泰国医生医嘱,限肌注和皮注;
7、无限次往返医院住宿地的接送(市内交通);
(注:若因客户人数较多,无法单独安排车辆,则按统一接送;为免客户等待时间过长,可安排临时叫车接送,敬请谅解。)
8、协助办理境外签证,协助查询国内居住地到境外机票(产生的费用由委托方自行承担);
9、赠送委托方女方15天境外旅游保险,最高可获赔100万人民币【28天全周期/2次】【14天半周期/1次】
10、女方验孕成功后,协助办理机场轮椅服务;
11、提供委托方在就医期间各项相关事项的疑难解答、帮助指导,包括交通、饮食、购物等(费用自理),可联系负责人员沟通解决;
12、提供后期跟踪服务,如协助解决委托方回国后这种需要与医生咨询、沟通的问题,定期了解委托方的身体状况并做出提醒和建议等;
13、回国后,委托方需要向就诊医院购买制定调理药物或安胎药物,需提前经过委托方与院方沟通。若医生根据个人身体情况同意开出处方药物,可联系受托方泰国工作人员代替领取,协助寄往国内(医药/交通/物流费用自理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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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:若委托方不能在一次促排期中获取可用卵子,或无正常且健康胚胎用于移植,但已用完协议内容费用额度,再次赴泰的付费方式需另行签约服务协议。
第七条:若委托方在医院的胚胎冷冻到期需要续年费时,受托方将通过委托方合同预留的指定电话/邮件作为委托方联系的唯一途经。若在医院指定的有效回复时间内,未能联系上委托方或得到委托方的回复,则视为委托方自愿放弃胚胎续费,受托方将通知医院自行处理。
第八条:委托方应向受托方如实提供所需个人准确信息及既往病史资料,并且积极配 合受托方安排制订的行程和相关事项,如因委托方提供虚假信息或不配合流程出现意外,后果由委托方自行承担,受托方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。
第九条: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沟通、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医羽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。若对医疗专业方面的有效性、解释等发生争议时,应听从委托方所选择的医院的专业意见。
第十条:在委托方就医过程中,如出现医疗争议或事故,医羽应协助委托方与医院进行协商沟通,所产生的费用由委托方自行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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